作者: 发布于:2012-11-26
孝道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可如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惹来牢狱之灾就得不偿失了。
近日,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李某失火罪一案,经审理查明,2012年4月4日,李某在盐津县落雁乡保隆村上坟时过失引发森林火灾,其疏忽大意引发森林火灾,失火林地面积达1.54公顷。法院审理认为: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失火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逐判决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原本的一片孝心却因为一时疏忽大意导致身陷牢狱。法官呼吁,尽孝心的同时也要注意细节,不能一时大意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赵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