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民事行政检察联系点检察工作初显成效
作者:盐津县人民检察院 肖恒飞
2010年,为使民行工作深入基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发挥检察机关关注民生、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为认真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力度,按照高检察院和省院、市院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要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仔细研究,深入基层多方走访,分别在豆沙、普洱、牛寨、妇联建立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便民申诉联系点。在联系点所在的主管党政领导的推荐下,聘请了基层工作经验比较丰富,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责任心较强的人员作为联系点联络员。为明确联系点的性质、功能定位、职责范围和业务办理流程,由检委会讨论通过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系点工作规则(试行)》。这项将检察触角延伸到基层的工作,得到了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委的充分肯定。
为总结联系点的工作经验,2010年12月22日,盐津县检察院专门召开了联络员年终座谈会议。会议由分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黄副检察长主持,贺焜检察长出席座谈会并做了讲话。贺焜检察长代表院党组对民行联络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各联络点所取得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表示肯定,同时对2010年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联络员进行了颁奖。
在座谈会上,民行检察部门的检察官对2010年度的民行工作向联络员做了介绍,联络员对各联系点完成的8件案件以及在拓宽申诉案源、加强法律宣传、协助息诉和解等方面的工作做了总结汇报。总体上讲,各联系点充分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做法:
一是发挥联络点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加大民行宣传,拓宽申诉案源。以理性平和的力量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民行检察联络员接触群众多、掌握社情透,容易消除当事人之间的隔阂和不必要的误会。民行检察工作联系点整合了检察机关的专业优势和联络员的人缘优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热心接待群众,耐心释法说理,诚心答疑解难,用理性平和的力量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拉近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取得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各民行联络点,坚持把宣传当作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来做,不断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以及亲自深入群众进行讲解和面对面交谈的方式,一方面宣传检察院民行部门的检察职权,让人民群众了解民事行政检察,相信民事行政检察,有事也找民事行政检察,扩大了民行部门的影响力。另一方面,民行联络员们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帮助,增长了人民群众法律知识,让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2010年,庙坝乡一留守未成年少女疑似受到性侵犯,作为联系点联络员的李副主席得知此件事情后,积极介入过问此事,并与本院民行部门联系。尽管不是民行工作的范围,但民行部门向相关部门进行了通报,为最终处理好这件事情做了应尽的责任。通过对此事件的处理,起到了宣传本部门职责的良好效果。
二是发挥申诉联络点在息诉和解工作中的作用。联络员们认真履职,开展非抗诉案件办理。除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还同时做好民间纠纷和解工作,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如:2010年沈良远赡养纠纷一案,盐津豆沙镇78岁老人沈良远与沈真银系父子关系。沈良远由于年老,已无劳动能力,且又身患严重的前列腺疾病,丧失劳动力,其儿子儿媳对老人病情不管,生活不顾,虐待老人,经村干部解决多次无效,反而加剧。沈真银未尽到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豆沙民行联系点知道这件事后,告之沈良远可以到检察院民行科申请支持起诉,沈良远系弱势全体,本院受理后,支持沈良远提起民事诉讼。在沈良远起诉法院过程中,豆沙联络员不忘继续对沈真银夫妇说服教育,对该赡养纠纷进行和解,最终,圆满处理好该起赡养纠纷,沈真银夫妇从此对沈良远百般孝敬,主动将原告送医院医治,并认真赡养对待孝敬沈良远。这起纠纷的合理解决,在当地老百姓中产生了很大的社会效果,当地人民群众在尊老爱幼这个传统美德上做得更好了。
三是发挥联络点方便群众、服务基层的作用,减少群众申诉不便的问题。很多的申诉案件都是在偏远的地区,群众的诉求很难得到及时的解决,通过联系检察官到案发地办案,方便群众的诉求,以亲切文明的行为彰显检察机关人文关怀。联系点的联络员也时刻把群众放在心上,对群众做到“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把椅子、一杯热水”,以文明执法消除群众的心理顾虑,展示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感受到检察执法的人文关怀。2010年,在民行检察工作联系检察官胡志刚的积极参与下,成功地解决了盐津县牛寨乡河口村铜厂社村民刘元川长达17年的拖欠工程款问题。1993年3月刘元川与河口村村公所村支书陈大彬口头承包了一年的村级公路的养护工程,至今还差欠款3万余元,由于没有钱兑现给民工,造成他的的财产被民工拿走,刘元川先后到多个部门反映均未果。联系检察官胡志刚一行到了案发地进行实地调查和了解。最终,通过各方努力努力,息诉了长达17年的拖欠工程款上访问题。
设立民行联系点,对今年民行检察工作的发展增加了一股强大的力量。通过建立民事行政检察联系点,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触角延伸到了基层,拉近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有利地化解了矛盾纠纷,达到了综治维稳的目的,提高了群众的法律知识,拓宽了案源渠道,为群众申诉提供了方便。解决了弱势群体、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起诉难、胜诉难、执行难、申诉难的问题,及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下一步,盐津县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将继续坚持办好并增设民行联络点,拓宽民行联系点的范围,更加规范和完善民行联系点的聘任辞退制度、奖励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使民行联系点更好地发挥它的作用,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