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法院参加最高法“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巡讲电视电话会
作者: 发布于:2012-04-13
4月12日,最高法“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巡讲会在云南高院主会场召开云南专场电视电话会,盐津法院全体干警在盐津分会场参加了此次会议。巡讲会旨在宣传王胜俊院长“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必须强化群众观念,必须坚持源头治理,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必须工作重心下移”的重要批示,强调各级法院建立完善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的信访评估预防制度、通报制度、约期接谈制度、多元化解制度、案件终结制度的重要性。
会上,最高法立案一庭副庭长钱晓晨介绍了全国法院为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必须、五项制度”的情况;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二庭庭长李红星传授了自己在实践工作中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调解民事案件的经验与技巧;河北省南和县法院义务调解员鲍清芳讲述了自己从上访人成为法院义务调解员的心路历程;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退休法官陈绍惠讲述了心理疏导在化解涉诉信访中的应用;辽宁省本溪市中级法院立案二庭庭长石延民传授了抓好源头化解、落实终结移交的经验做法;上海市高级法院法官金鸣讲述了用真心倾情化解涉诉信访积案的感人故事。
会后,盐津法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要全面、系统、深入学习 “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将具体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工作之中,作为当前和今后开展涉诉信访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准则;法院要将现有的涉诉信访相关工作制度进行一次彻底的梳理、修改和完善,实现与“五项制度”的有机衔接,建立涉诉信访工作的完整制度体系,使“四个必须、五项制度”深入人心、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