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5-11-11
为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关于听证制度的规定,提高民事检察办案质量,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增加检察机关办案工作透明度。11月6日下午,盐津县检察院在五楼会议室对徐某某与黄某某、谭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司法局、法院相关人员参加听证。市检察院民行处王万礼处长一行到会做指导。
听证时,主持人民行科科长刘明容告知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归纳了本案的争议焦点并引导案件当事人紧紧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听证会后,盐津县院分管民行工作的王武均副检察长主持了案件评议会,参加听证人员就争议问题进行评议,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见解,并对检察机关以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公开案件的办理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随后,王万礼处长对听证活动进行了点评,并对我院下步民行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安排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