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跳出“治人”的怪圈,盐津法院落实司法核心价值理念就顺畅多了——
法治的光辉在为民司法中灿烂无比
“五一”前夕,当四川籍的5位当事人从云南省盐津县法院法官手中接过46.7万元现金支票后,连声说:“你们云南法官为民、便民、利民办案作风太好了,真是太感谢了。”
盐津县位于云南省东北部,平均海拔1160米。该县辖6乡4镇,近40万人口,是全国有名的贫困县。2007年底,军人出身的原水富县人民院院长姬洲旋来这里就任,立志彻底摈弃“治人”的观念,通过几年的探索实践,该院“为民、便民、利民”措施得到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充分肯定。
创新理念,案结事了是目标
该院领导班子认为,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必须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把“公正与效率”作为法院的工作主题,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根本目的,把廉洁为民作为基本准则,为维护法律尊严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供保障。近年来,该院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狠抓队伍素质的提高,靠过硬的思想和作风,认真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执法理念,从而在全院形成了依法办事不走样、“宽严相济”两分明的审判工作局面。在刑事审判中,对杀人、抢劫、强奸、爆炸、贩毒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分子,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绝不手软,以充分发挥法律震慑作用。而对于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在民事赔偿部分,则尽量通过做调解工作,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抗、促进和谐。据统计,2008年以来,该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兑现率达80%以上。
送法下乡,便民服务是根本
盐津县是一个山区县,又是国家级贫困县,老百姓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打官司的。据介绍,有些地处边远山区的群众,来县城一趟仅往返车费就需80多元。如果当天回不去,连吃加住需要几百元。每当想到这些情况,盐津县法院领导班子便增加了一份为民、务实、清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因此,他们建立健全了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对干警从严管理,从严要求,杜绝违法办案现象的发生。同时,为方便群众诉讼,他们积极探索利民便民的新机制、新途径。为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他们常年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进村入户,到田间地头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把案件审理现场设在学校、社区,让群众通过现场旁听,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干警的关怀,提高了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为方便群众诉讼,该院还分别在各乡镇,部分村、街道设立了“便民法庭”,既缩短了办案周期,又方便了群众诉讼。
诉与非诉,衔接有效解怨恨
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快速上升,面对案件数量“井喷”的形势,现行的纠纷解决机制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新需要和新期待。去年以来,盐津法院运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方法,坚持能动司法,服务群众,最及时、最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今年3月上旬,该院收到滩头乡福沿煤矿的起诉状,原告方称该矿因遭到当地部分村民的阻扰,厂矿难以正常生产,要求法院先予执行,以尽快恢复生产。盐津县法院收到起诉状后,考虑到该矿与当地村民的矛盾纠纷由来已久,且错综复杂,当地村民以福沿煤矿采煤导致地基下沉、房屋开裂为由,要求赔偿损失40余万元。矿方曾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确认,房屋开裂、地基下沉不属于矿方采矿所致。如果法院先予执行,必然会引发更大的冲突。为此,他们在政法委的带领下,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耐心细致的协调工作,通过诉前调解,10户群众共获得了40万元的经济补偿,使六年来的这一纠纷得到了彻底解决,矿方恢复了正常的生产,而群众也有了一个较为满意的结果。
人性为本,法律温暖当事人
在强调严格依法执法的原则下,盐津法院对当事人细微的关心获得了群众的赞誉。4月25日上午,该院公开开庭审理魏申秀等十七名被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妨害公务案件。11时左右,退庭候审的魏申秀突然昏倒,呼吸困难,表情痛苦。院长姬洲旋闻讯后,指示立即联系新区医院医生前来救治。经初步诊断,被告人血压增高,病情严重,需送医院作进一步检查。于是,副院长杨贵明迅速带领干警将被告人送往医院。到医院后,由于被告人身体虚弱,不能行走,女干警葛真聪二话没说,弯腰将其背起,奋力冲上三楼,配合医生对其进行了健康检查。在输液过程中,两名女干警对她细心照料,不时轻柔魏的手背,以减轻她的疼痛。面对此情此景,一位患者感叹道:“对犯人也这么关心,真是闻所未闻的大新闻啊!”14时30分,病情得到控制魏申秀在法警的搀扶下继续开庭,三天的庭审活动中,该院每天中午都安排干警将魏护送到医院进行治疗,法庭上,值庭法警不时地观察魏的状况,偶尔送上一杯蜂蜜水,缓解其紧张情绪,真正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盐津县人民法院为民、便民、利民的做法得到了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一致称赞。该院先后荣获云南省法院系统优秀法院、昭通市“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等数十项荣誉称号。 云南经济日报记者 石长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