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4-26
4月25日,盐津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以魏申秀为首的涉黑团伙案。这是继4月22日审理魏申平涉黑团伙案后,盐津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又一黑社会性质的案件。
开庭后,17名被告人被相继带入法庭。公诉机关指控,自2008年以来,以魏申秀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无视国家法律,纠集十二辆微型车组建“夜车队”,非法垄断和控制盐津县火车站到县城的客运市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为组织及其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维持该组织的生存发展。该组织自成立后,由骨干成员管理账务、负责车辆的调度和人员的管理,实行排班客运、运费统管、平均分配、奖惩配套的运行模式约束管理成员,其成员在车队运行期间,采用戳轮胎、砸玻璃、堵车、威胁、尾随等手段为非作恶、欺压乘客、排挤竞争对手,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盐津火车站及周边的治安环境、客运秩序。
公诉机关同时指控,该组织实施强迫交易19次、寻衅滋事4次、妨害公务1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魏申秀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四个罪名,其余16名成员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强迫交易罪两个罪名。
为了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盐津县人民法院主动邀请了县人大、政协委员到庭旁听案件审理。
庭审期间,被告人魏申秀一度发病昏倒,法院迅速联系医生前来急救,随后将被告人送往医院治疗。两小时后,被告病情得到控制,继续到法庭参加审理。
该案件预计三天时间完成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