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5-09-09
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利用庭审现场进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近日,由该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主任贪污、挪用公款案开庭审理。该院预防部门组织发案乡镇班子领导和各站所负责人、新农合县级主管部门领导、财务部门工作人员80余人到庭观摩。依托法庭作为职务犯罪预防阵地,是该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举措。预防部门结合公诉部门谁办案、谁普法的理念,通力合作,有针对性选择一些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组织发案单位和相关部门领导、干部职工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警示教育活动,有效提升检察机关开展警示教育感染力,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运用检察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是检察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以庭审观摩方式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是该院预防职务犯罪部门继组织各级干部职工到看守所参观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生活、依托县委党校培训平台进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之后,开展的又一警示教育形式,就是要以案释法,警钟长鸣,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身的拒腐防变能力,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