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6-08-08
为切实提高全院干警消防基本技能,提高火灾发生时的应变能力,近日,盐津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了县公安消防大队副中队长刘世远同志到该院举办了一场精彩、生动的消防知识培训及演练活动。
消防大队副中队长刘世远讲解消防基础知识
参训干警进行灭火练习
培训中,授课老师结合实际案例,警示了火灾对人身、家庭、社会造成的重大危害,切实提高全院干警的消防安全意识。用形象生动、深入浅出的语言讲述了防范火灾以及在火灾发生后逃生自救的基本技能,强调了个人安全防护和灭火注意事项,使参加培训的全体人员深受教育。为了增强培训效果,使消防知识真正入耳、入脑、入心,县消防队的同志现场演示了消防器材的检查、使用和保养方法,参训的每名干警现场使用干粉灭火器进行了灭火练习。全体干警对此次消防培训活动表现出了积极浓厚的兴趣,纷纷表示,组织这样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非常重要,使自己掌握了消防安全基本知识,紧急疏散及逃生自救的方法和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同时对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