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9-30
为更好的服务和管理非公有制经济,提升企业整体实力,搭建企业交流合作、资源共享的平台,引导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繁荣,推动农村产业化进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意见》中发[2010]16号文件的规定及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工商联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经过民意调查、走访,多方征求意见,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后,兴隆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兴隆商会。
9月29日,乡党委政府组织召开了由煤矿、农产品加工、餐饮、电器产品销售等各行业会员代表参加的兴隆乡商会成立大会。大会研究讨论并通过了《盐津县兴隆乡商会章程(草案)》及《盐津县兴隆商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草案)》,21名会员代表自由充分发挥了手中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了商会执行委员会委员11名。同时执行委员会选举产生了由兴隆乡党委副书记杨斌担任第一届执行委员会会长,党政办公室主任王定松任商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