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05-15
2012年5月11日,盐津县公安局检察院在公安局召开座谈会,进一步探讨公安机关在办理经济案件中程序、证据、罪与非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途径,加强执法合作,提高民警自身执法水平,努力完成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的目标任务。
当日15时,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公诉科负责人分别带领各自部门成员和经侦大队全体民警在党委会议室召开了“公安、检院“破案会战”座谈会”。在会上,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黄逊平介绍了今年以来经侦部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公诉科负责人分别从批捕、起诉的角度,指出在审查经济犯罪案件中发现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双方还就如何建立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时,检察机关认为“有无逮捕必要性”进行交流。针对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取证困难的问题,会议形成了多项工作协作制度:程序方面建立了疑难案件“个案交流”,落实了重大疑难案件“检察院提前介入”。对一些常见经济案件的罪与非罪、追诉标准、证据要求、强制措施达成了统一共识。
通过座谈,加强了公、检两家的业务沟通与交流,为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打击经济犯罪,改进执法工作,提高业务水平提供指导和帮助。(盐津县公安局 黄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