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全体干警集中学习 高检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
作者: 发布于:2015-09-06
近日,根据<省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进一步规范渎职侵权案件侦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盐津县检察院反渎局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高检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
高检院制定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从严格办案程序、依法保障人权、保护发案单位合法权益、加强办案安全防范等四个方面入手,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作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八项禁令”的出台,是持续推进解决“四风”问题、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的重大举措,是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司法办案水平的有效途径。在司法办案中严格执行“八项禁令”,对于有效防范违法违规办案,切实保障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通过认真学习“八项禁令”,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其具体要求。参学全体干警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各项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在执行中不打折扣地坚决执行,不做变通、不讲条件,切实把职务犯罪侦查权关进制度的笼子,使办理的每起渎职侵权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