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中央关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新要求,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扎实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切实把三项重点工作与统筹做好各项检察业务紧密结合起来,抓住化解社会矛盾这个根本,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妥善处理涉检信访,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着力抓好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这个基础,积极参与对重点人群的帮教管理和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公正廉洁执法这个目标,全面加强检察队伍素质建设,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一、深入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突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这个重点,从深层次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出发,准确把握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面临的新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办案方式、完善执法机制,更好地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同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结合起来,重点查办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今年以来,盐津县检察院从关注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查办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目前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8件8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2人),涉及正科干部队2件2人;贪污贿赂案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件,案件办理总数与去年同期持平。现已全部侦查终结,全部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5件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在执法活动中,始终坚持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两个证据规定,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确保办理的每一起职务犯罪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今年盐津县检察院所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无撤案、无不起诉、无无罪案件,无办案安全事故发生。
在查办滩头乡林业站原站长高某某贪污520867.90元案件中,牵出了扶贫办原主任陈某某贪污案,两件案件的预防调查报告及犯罪分析引起县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县委陶副书记批示要求县林业局和各乡镇要认真吸取教训,防止类案发生。
今年共开展预防立项9件;采取到发案单位上法制课、组织干部职工到看守所接受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在教育、林业等县直单位及部分乡镇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12次,有1500名公职人员受到教育;开展预防咨询11次。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做到了办案不忘发展、办案服务发展、办案促进发展。注意从执法办案中发现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综合分析研究,提出治理对策,为党委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针对柿凤二级公路建设、国土资源管理、林业资源管理以及本县2004年以来查办的42件职务犯罪案件开展预防立项调查所形成的4份调研报告,均引起县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县委陶毅副书记批示:“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查办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对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分析到位;对下步工作提出的对策和建议具体,针对性强、可操作。”
(二)突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这个重点,从源头上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今年以来,共批准(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73件127人,同比件数下降3.9%,人数上升30.9%;起诉75件103人,同比分别下降7.4%和9.6%。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办理的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魏申秀、魏申平两个团伙案件,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盐津县检察院承办人加班加点,检察委员会认真研究,及时批捕了两个犯罪团伙成员,有力地打击了犯罪。
(三)突出强化诉讼监督这个重点,通过维护司法公正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问题以诉讼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人民对司法需求的日益增长和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加强对执法活动每个环节的有效监督,才能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心。
今年以来,盐津县检察院重点开展了对有案不立和量刑畸轻问题的监督,共立案监督14件,同比上升75%。其中监督立案7件,监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7件,有效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追捕5人,同比增加3人;追诉2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件次;对被害人不批捕理由说明3份,对侦查机关不捕理由说明7份;《建议快速移送审查建议书》6份;提请抗诉1件获改判。
办理民事抗诉类案件16件,其中和解3件;建议提请抗诉5件,省院已支抗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实现了这个领域零的突破。办理非抗诉类案件10件,其中执行监督案件4件,调解监督2件,督促起诉1件,支持起诉3件。其中卓某某申诉不服盐津县法院怠于执行一案中,在查清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后盐津县检察院及时的向县法院发出了继续执行的书面检察建议,使得这起已达8年之久的执行案件得以执结。
(四)完善执法机制,拓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领域
一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按照“两减少、两扩大”的精神,共不批准逮捕8人,不捕率为9.9%;决定不起诉刑事案件1件4人。
二是探索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对于民事申诉案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和配合法院做好调解工作,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对于轻微刑事案件,积极推行刑事和解,开展释法说理,教育犯罪者认罪悔罪,引导受害者确立合理诉求,促使犯罪者真诚悔罪,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消解双方仇视对立的情绪,最大程度愈合被犯罪撕裂的社会关系。在办案过程中促成刑事和解5件,主持民事和解2件,和解金额13600元。
(五)重视群众诉求,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进一步加强群众来信来访接待、接访工作,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定争止纷、理顺情绪的工作,特别是加大涉检信访工作力度,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群众首次来信来访过程中。认真组织开展涉法涉诉开门大接访活动2次;受理并处理群众举报线索9件;办理群众控告申诉65件。积极协同相关部门,成功协调解决了芭蕉村117人上访与昭通驾校的土地使用纠纷;认真办理原河口村村支书陈某某拖欠刘某某工程款的信访案件,院领导亲自参与,积极与牛寨乡党委、政府联系,及时到河口村调查,并召集当事人双方座谈并达成“协议”,使这一起长达17年之久的讨债上访案件终于圆满的划上了句号。
加大和改进控申接待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做好举报中心、心理疏导室、网络举报平台建设,提升控申举报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全国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得到省检察院考察验收组好评。
二、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一)创新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机制
积极参与平安盐津创建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活动,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工作中创设民事申诉和解制度,建立“民行检察工作便民联系点”,搭建多层次宣传平台,拓宽民行检察案件的案源。率先在全市检察系统内开展了“民行检察工作便民联系点”的试点工作,分别在豆沙、牛寨、滩头三个乡镇和县妇联成立了“民行检察工作便民联系点”,聘请了6名联络员具体负责联系点的工作。此举使得各联系点成为盐津县检察院向广大农村基层宣传法制的桥头堡,案件线索大幅度提升。同时,加强与律师事务所和各乡镇司法所的联系,通过与律师举行座谈会,让律师熟悉民行检察工作的职能和工作方式方法,以促进申诉案件质量的提升。
(二)认真履行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职责
对看守所进行安全大检查8次;对在押人犯进行集中教育6次,进行个别谈话教育45人次,促使在押人员遵守监规,认罪服法;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21次;提出案件催办146件次;有效杜绝了超期羁押,促进了看守所严格、依法、文明管理。认真组织对看守所关押的111名被监管对象进行了身体健康检查,对11名重点观察对象,书面建议公安机关送医院做进一步检查确诊。为进一步规范看守所监管执法,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工作。经检查发现脱管17人,监外执行考验期届满执行机关未按时对其进行宣布5人,均向执行和管理机关提出了纠正意见。
(三)积极参与青少年的教育保护工作,进一步推进“青少年维权岗”建设
全年共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人,同比下降42.9%。结合当前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工作要求,针对学校周边环境秩序、网吧,深入校园进行调研,通过发《检察建议》、组织预防知识讲座等方式,维护和保障学校师生权益。从三个方面部署检察环节落实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措施:一是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准确掌握2008年以来办理“涉校、涉生”案件的情况,梳理出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坚决防止危害师生的暴力事件发生。二是扎实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由法制副校长带领整治活动领导组分片深入学校、幼儿园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讲座,并采取对涉及校园安全的案件进行综合调研等措施,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并深入分析后向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提出安全防范建议。三是切实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侵害师生生命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对发生涉及校园安全的刑事案件,要求在第一时间组织提前介入,参加公安机关对案件的现场勘验、侦查活动,积极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对犯罪分子依法快捕、快诉。
(四)认真履行检察环节综合治理工作职能
结合执法办案,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打击和预防犯罪的检察建议。按照党委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日”、“举报宣传周”等法制宣传工作。对森林防火、平安创建、五五普法、新农村建设等工作投入资金和人力,确保县委政法部署的挂钩指导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挂钩乡镇治安稳定,生活秩序优良,群众安居乐业。
(五)推行派出联络检察官制度的落实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提高案件质量,提高诉讼效率,促进执法行为规范,保障公正廉洁执法。盐津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协商,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与县公安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向派出所派出联络检察官工作意见(试行)》,正式实施和启动盐津县检察院向县公安局各基层派出所派出联络检察官的工作。在《意见》中,详细规定了检察官的工作原则,工作职责,办公方式,纪律要求等内容,明确了信息沟通和领导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措施。监督的范围和重点是:监督派出所违反法律规定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降格作行政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等处理的案件及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强化提前介入制度。即派出所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联络检察官应与派出所共同研究案件,探讨案件性质、法律适用、取证方向等,做到报捕前共同“会诊”,及时补强证据,提高报捕案件质量。
三、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切实保障公正廉洁执法
(一)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
盐津县检察院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班子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经费开支、人事等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党内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了监督制约机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干警的监督和评议;坚持以事业凝聚人心,在讲原则、讲大局的前提下增进班子团结;坚持领导班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全体干警树立热爱本职、勤奋实干、清正廉洁的榜样。
(二)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以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建设为重点,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为龙头,以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成立党总支委员会,专人负责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注重引导干警,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增强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珍惜政治荣誉,珍惜工作岗位,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各项规定和要求。在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中,盐津县检察院注重创新教育形式和载体,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举行检察官宣誓仪式;开展“关爱干警送温暖”领导家访活动,强化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组织干警观看廉政教育片;积极营造勤政廉政、务实为民的氛围,使全体检察人员自觉遵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全院形成了坚持原则、依法办案、文明向上的浓厚氛围。
(三)以提升检察队伍的执法能力为目标,丰富干警文化生活为重点,持续抓好学习培训活动
盐津县检察院现有编职49人,现在职干警44人,党组成员7名,检委委员7名。其中有检察官资格干警21人,占干警总数的46.7%;中共党员30人,占干警总数的66.7%;本科文化30人,专科文化9人,大专以下6人。有女干警9人。26岁至45岁的干警30人,50岁以上的干警2人。2010年盐津县检察院新招录人员4名,高检院在中国政法大学委培生1名,录用手续正在办理中。
继续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及各种业务培训,全年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种培训10余人次。组织干警到全国先进检察院(长沙市天星区检察院)学习考察,交流工作经验,学习他们好的工作经验。同时,聘请市检察院业务处室领导到盐津县检察院进行专题知识讲座;聘请昭通日报社资深编辑到盐津县检察院进行新闻写作、摄影等专题的知识讲座,由政工、侦查监督、公诉科领导对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干警的工作能力。同时组织干警积极参加县委政府组织的各种活动,展示检察官丰彩,在院内组织干警及干警家属进行书法、绘画、卡拉0K比赛,使干警和干警家属子女能同时参与,增强了干警间的凝聚力, 搭建了干警和干警家属之间的沟通交流平台,为构建单位和谐,干警家庭和谐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以“八个一”活动为载体,争先创优见实效
以培养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优秀办案能手等业务尖兵为重点。以评选一个优秀科室、一名优秀侦察员、一名优秀公诉人、一名办案能手、一名优秀检务工作者、一名好妻子(丈夫)、一名好孩子、一个“五好”家庭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今年,反渎局办理的赵安海滥用职权案被云南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件”;预防、公诉、反渎职侵权3项工作获市检察院表彰;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宣传思想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政法综治工作、森林防火工作、新农村派驻工作受县委政府表彰;反渎职侵权局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有20人次受表彰奖励。
(五)突出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努力提高执法公信力
一是以执法办案为重点,构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驾车的四项规定》、《检察人员办案安全纪律规定》,要求两个侦部门在办理案件时,要严格赃款赃物管理,坚持依法、规范、文明、安全的原则,在查办案件过程中,严格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做到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必须在办案工作区进行,把安全防范和规章制度落实到办案的各个环节,严格执行高检院规定的自侦案件的立案实行“双报批、双备案”制度,对自侦案件的批捕、不诉实行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制度。建立检察人员个人执法档案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加强检风检纪的明查暗访,规范干警的执法办案行为。近年来,盐津县检察院没有发生一起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事件或是办案安全事故。
二是完善和规范接受外部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对直接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撤案、拟不起诉的案件全部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今年还聘请3名党外人士为盐津县检察院特约检察员,对盐津县检察院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三是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开展检察官下基层进社区走访活动。接受当事人的监督,规范自身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加强检务保障,为检察工作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一)加强检察理论调研和宣传工作
将检察调研宣传工作纳入检察业务的总体规划,同安排、同部署。制定的《盐津县人民检察院宣传报道奖励规定》,使宣传调研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院领导带头加强检察调研工作使盐津县检察院宣传报道及理论调研工作呈现强劲的发展态势。检察长撰写的“检察机关服务盐津农村发展的思考”一文被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的《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一书收录,16名干警撰写了19篇调研文章,其中15篇被昭通市检察院《调研选编》采用刊载。多位干警撰写的宣传报道见诸媒体,其中7篇文章被《检察日报》采用;8篇被中国法治新闻网刊载;15篇新闻稿件被省、市媒体采用;全院共编印简报、信息、情况反映109篇,其中18篇被省、市检察院转发,盐津“10.18”地震的情况反映获市院刘远清检察长批示。检察调研与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对塑造盐津检察新形势下的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科学规划,推动检察财务装备工作的发展
积极争取省院资金化解了“两房”建设中的债务。完成了新一轮的国有资产清理造册工作,积极争取资金,进一步改基础设施建设。现已改建完成办案工作区、多功能会议室、控申举报大厅、职工食堂、内部招待所、法警训练室等设施。继续加强科技强检步伐,加强和改进信息化工作,投入资金更新了终端服务器,改版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干警电子阅览室。现有办公办案车辆10辆,计算机70台,实现了在计算机上办公办案。
展望未来,盐津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以推进创新强检为动力,以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保障,强化法律监督,努力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谋划和改进检察工作,切实发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