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5-10-10
林某刚二十出头,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总想不劳而获谋取钱财。少年时就因数起入室盗窃被判刑,其不思悔改,刑满释放不久再次作案被批捕。
2015年10月9日,盐津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再次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林某。2015年9月25日4时许,犯罪嫌疑人林某在盐津县大街梦天堂网吧上网出来,因被人催促还钱,便到处寻找作案目标,当走到“零度空间”休闲吧时,趁休闲吧无人之际,采取溜门入室、撬坏抽屉锁等方式,将休闲吧抽屉内现金及香烟盗走,总共价值3700余元。其盗窃过程被店内监控全部记录,失主发现后及时报案,林某还未来得及销赃就被抓获,等待林某的将是严厉的法律制裁。
小小年纪就屡次盗窃换来人身自由的监禁实属不值,青少年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而不应总想走歪门邪道,不劳而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