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优化案管工作设立律师阅卷室提供一站式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5-12-22
自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盐津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对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认识,优化服务,保障律师权益。
11月1日新设立的律师阅卷室正式投入使用,成效良好,受到广大律师欢迎和好评。阅卷室配备了自助查询计算机、扫描复印一体机、案件装订机等必要设备,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查询、阅卷提供方便。同时在阅卷室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和律师接待人员,负责阅卷室的管理与案卷的流转工作。
律师接待是检察机关对外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盐津县检察院先后制定了《律师阅卷须知》、《当事人与律案件查询、接待和律师阅卷工作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以明确律师接待工作的具体内容、律师申请阅卷、案件程序查询、调取证据等工作的操作流程。规定既保证了工作的规范性,也充分保障了律师享有的诉讼权利,使律师阅卷工作规范化,便利化,快捷化。与此同时,设立了阅卷预约制度,当事人或律师阅卷应提前与承办人进行预约,由案件管理办公室根据预约将案件材料提前送往阅卷室。
据悉,为加强检察信息公开化建设,盐津县检察院以电子卷宗管理平台建设为契机,下步将建设电子卷宗档案查阅信息服务平台,向当事人及律师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电子档案查阅和拷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