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06-29
按照高检院、省院、市院《关于开展2012年举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和工作部署,我院从6月25日起,开展以“惩防并举,保障民生”为主题的第十四个“举报宣传周”活动,现已圆满结束。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今年宣传的主要资料是上级院订制的高检院编制的举报宣传周挂图和去年我院订制的有关宣传资料,利用乡镇赶集天,于6月22日、24日由本院控申科、反贪局、反渎局、民行科和预防科等部门先后到盐津县新区广场、柿子镇和庙坝镇利用展板及印制的宣传材料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职能、作用及采取的措施和成效;继续加大对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检察机关推行“阳光执法”,畅通举报渠道。
在整个宣传周活动中,接受群众咨询20余件,收到举报线索2件,已转有关部门处理,共计散发出宣传材料12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2000余人。
通过这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宽了案源,提高了人民群众惩治腐败,维护公平正义的自觉性,同时教育群众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