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5-07-02
今年,在县委政府和农业局的坚强领导下,县农业局经管站以贯彻落实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立足单位职责,依法积极作为,将扎实开展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工作和维护农民承包权益为重点,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和土地纠纷调处工作,为春耕提供一个和谐稳定的生产环境。
一、群众接访热情周到。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原则,从三个方面耐心细致地开展群众来访咨询工作。一是实行办理的专人负责制,确保来访群众有专人接待,专人记录,专人解释,使广大群众清楚地了解政策内容和自身的权利。二是制定规范的接待流程,从到访登记、来人引导、案情询问、案情记录到做出答复,每一环节紧紧相扣,确保土地咨询工作规范有序。三是对于群众咨询问题及时给予认真答复,对当时无法考证的问题,经过实地、电话了解清楚后,以书面形式答复来访人,使来访群众做到心中有数。截至目前接待群众来访9起。
二、土地仲裁依法调处。坚持调解为主的原则,对于一般土地纠纷案件,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解决。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申请县人民政府进行处理。在土地纠纷进行调查处理过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详细调查案情后给予调处,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长期稳定。今年共调解解决土地纠纷114起。
三、思路措施得力有效。一是依据法律政策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及土地纠纷的调解与仲裁工作,有针对性的强化细化案情调查和上访群众安抚工作,及时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长期稳定。二是针对诱发土地纠纷的多重因素,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和土地确权登记,夯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法权基础。三是进一步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的备案管理工作,制订推广规范的土地流转格式合同,指导农户规范签约,依法履约,最大程度的减少土地纠纷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