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5-31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决遏制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5月26日,盐津县安监局在地税局会议室召开了2011年度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县安监局全体干部职工以及各乡镇安监站站长、全县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今年5月连续发生的2起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通报(即:盐津县明美联营采石场“5.04”坍塌事故;盐津县顺建采石场“5.22”坍塌事故),并对我县今年1-5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安排部署了近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对2起事故进行了深刻分析。
会议认为,这两起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间隔不到20天,且属于同一类别的生产安全事故,影响极坏,给当前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同时也暴露出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形势十分严峻,不容乐观。
会议指出,我县非煤矿山企业规模小,基础薄弱,地质结构复杂,安全隐患还未得到全面治理。各乡镇安监站、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根据盐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津县2011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盐安办〔2011〕3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合法生产、管理规范、现场安全”三大目标,结合实现“五有五落实十达标”核心类容。积极开展非煤矿山的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排查、整改治理事故隐患,整顿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夯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遏制非煤矿山一般事故,坚决杜绝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迅速扭转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
会议要求,一是强化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是加强非煤矿山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处罚力度,针对高危从业人员“零保险”现象坚决采取强制手段;三是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四是搞好员工从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做到员工不培训不上岗,考试不合格不上岗的规定;五是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在今年12月30日之前20家非煤矿山企业必须验收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