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4-04-04
—盐津县豆沙司法所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3月31日豆沙司法所把全镇社区服刑人员统一集中到镇司法所会议室,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会上镇党委专职政法副书记葛真友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矫正对象积极改造,接受监督教育,坚定改造信念,激发改造热情,加速改造步伐,争取早日解除矫正,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干警张廷华同志组织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盐津县司法局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以及《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司法所副所长韦待江同志作了题为:“加强纪律、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的教育培训。通过对每个矫正对象所犯错误情况进行了认真剖析,用生动的语言,真诚的热情感动了矫正对象每个人的心灵,使矫正对象林某某当场流下了悔恨的眼泪。他说:“我过去犯下的错误非常严重,法院判处我有期徒刑二十年,我想起在那寒冷的铁门铁窗里艰难度过的十二个年头,那些日子真不是人过的,现在我已经38岁了还没有结婚,想想当初我是悔恨万千。今天能和家人相聚在一起,能回归到社会生活,我要认真改造,我对未来充满希望,我决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我的关心和期望。”
在集中统一学习教育后,矫正对象还到公益劳动教育基地参加公益劳动,为敬老院五保老人打扫卫生、喂猪、喂鸡等劳动活动。通过这样的学习教育活动,促使矫正对象积极改造思想、不断提升学习、加深认识、彻底摆正位置、认罪服法、改恶从善、弃旧图新,真正做到用汗水洗刷蒙尘的灵魂,铸造全新的自我,重拾生活信心,建立追求目标,抒写新的人生答卷,奔向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