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四项举措”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 发布于:2014-01-23
为确保春节和全省“两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县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开展社管综治维稳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突出重点,积极开展排查活动。基层司法所要在春节前组织开展有力的大排查活动,排查重点是:对本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全面走访和排查,重点掌握社区服刑人员近段时间的活动轨迹、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司法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针对本辖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基层司法所干警和调解员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排查,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隐患。通过两大排查确保春节前后和全省“两会”期间社区服刑人员无重新犯罪,无脱管、漏管,无赴市到昆非正常上访。
二是充分运用网络监管,加强管理。司法所充分利用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系统平台监管功能,对重点对象积极运用GPS定位技术对其进行日常监管,掌握其动态。网络监管要动态更新信息,静态分析材料。各司法所每天至少要登录一次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系统平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新接收的矫正对象及时做好资料上传,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信息变化做好记录,提高警惕,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处置工作。
三是扶危帮困,实行人性化管理。各基层司法所要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的管理,及时掌握其生活动态和活动范围,做到监管监护人性化;加强“三协调”、“三确保” (要求承包责任田的协调办,确保有地种;符合低保条件的协调办,确保生活有着落;符合经商务工条件的协调办,确保政策到位)和“五必访”(新来对象必访、家庭变故必访、遇到实际困难必访、重大节日前必访、期满解除前必访)等行之有效的人性化措施的落实;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和生活等实际困难,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元月13日,盐津县司法局从紧缺的经费中拿出近6000.00元资金到挂钩扶贫点灯草村开展春节前“送温暖”活动,努力做好扶贫帮困工作。
四是加强汇报,落实监管责任。司法所要积极落实报告制度,对突发性的重大事件要即时向县司法局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事态稳控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实行日常工作常态化报告制度,春节前后实行周报告制度,春节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各司法所要落实相关责任人,安排好日常值班值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