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0-10-26
2010年10月18日05时49分37秒,盐津县发生一次ML4.6级地震,震中位于豆沙镇北纬28°04′东经104°07′。截至10月20日下午17点,已造成豆沙镇民房严重受损38户92间、一般受损535户1078间。
灾害发生后,豆沙镇在盐津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急行动,全力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把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面对地震灾情,豆沙镇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启动了应急预案,并按照《豆沙镇地震应预案》的要求,迅速组建应急指挥部,下设组织宣传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交通运输组等1室10组,加强对抗灾救灾工作的应急、指挥与协调,并3次召开紧急会议,对豆沙的抗灾减灾防灾工作进行安排,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畏难情绪,防止麻痹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灾情及时上报和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稳定。
行动迅速 严阵应对
一是应急分队立即奔赴村社,驻村抢险救灾。地震发生后不到半个小时,豆沙应急分队105人就在镇政府紧急集合完毕,并迅速深入村、社、户,全力开展查灾救灾排险工作;进行安全常识、地震减灾、抗震自救等知识的宣传,组织群众排险救灾;镇党政领导还深入灾区一线慰问灾民,做好灾区群众思想稳控工作。
二是保障电力和通讯安全。豆沙镇迅速成立了通讯和电力应急保障工作组,先后出动巡查队员20余人(次),克服技术手段、道路交通等困难,保证的大灾面前电力和通讯的正常运行。
三是镇村干部通力协作,认真核灾,排险除隐患。从2010年10月18日开始,豆沙全镇实行灾情“时报制”和“日报制”,全体镇村干部在救灾的同时,就认真开展灾情核查,对因地震造成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对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全力救助,保证做到了“下情上报、上情下达”。
抗灾自救 克难攻坚
在抗震救灾的过程中,人民群众起到了主力军的作用,在镇村干部的带领下,广大受灾群众克服“等、靠、要”的消极思想,树立“抗灾自救”的积极思想,1000余人﹙次﹚群众积极投入抗灾自救,减灾排险等工作中。
一是及时协助危险地带群众紧急疏散、防止发生次生灾害;二是帮助危石排险,清理公路滚石,对房屋震碎瓦片、断损椽木进行除险加固,互帮互助战胜困难。三是以“四依靠”为保证,即依靠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依靠红十字会等四面八方的支援;依靠基层干部和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民兵发挥的骨干作用;依靠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在较短时间内做好抗灾自救工作,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在本次抗震救灾工作中,豆沙镇措施得力、反应快速、工作有效,没有一户因灾受困、没有一人因灾伤亡,全镇人心安定,社会稳定,秩序井然,再一次经受住了自然灾害的严重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