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证制度自1979恢复以来,迄今走过了31年的历程,公证工作不断融入我国经济建设主战场、社会事业大舞台,公证制度已经成为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制力量。伴随着《中国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实施近五年来,寻常百姓对收养、财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夫妻共同财产协议、学籍、婚姻证明、出国留学或定居等一系列涉及人身权利和私有财产的公证已不陌生。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公证法》,促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公证法律制度,提升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在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构建和谐中的影响力,树立公证工作的良好形象。
  8月30日上午10时许,盐津县公证处根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安排部署,联合律师及县司法局机关各股室,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在县司法局门前设立宣传点,开展“共建和谐,公证伴你同行”为主题的公证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公证法》和公证工作的职能作用;向过往群众散发“公证指南”等宣传单,现场解答咨询,宣读公证法的有关条款。让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公证工作,自觉运用公证手段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扩大公证的影响,展现公证行业的良好形象,推动公证事业的健康发展,使公证法律制度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