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01-05
中和镇赵溪村南北房社的男青年杨再伦,在网上聊天与本村沙坝社女青年王万前认识,并迅速成为恋人。于2009年6月份同居,时间近两年,双方的感情便发生了裂痕。女方以同样的方法又与另外的男人在网上聊天,时间长了,两个人便产生了感情,便给王万前汇了400元现金在卡上,被杨再伦发现。男女双方就发生争执,导致男方毒打了女方一次,女方因此而离家出走。男方四外找寻,才将女方找回。然而两人的感情始终不能愈合。女方主动提出分手,男方回应分手可以,同居两年来,女方花费了男方经济6万余元,要求女方补偿男方经济3万元。经赵溪村调解无果,便介绍到镇调委会。镇调委会受理后,认真的进行了调查走访,通过核查,因男方岁数大,女方年龄小,男方便百般呵护女方,花费的经济确实不少。镇调委会第一次调解:女方拒绝补偿男方经济,未调解成功。建议男女双方通过诉讼解决争议。但时隔半月之久,男方又再次向镇调委会申请调解。调委会主任谢永银同志耐心细致给男女双方及家属做思想工作,并对当事人的不良想法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通过疏导,缓解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再进行法律、政策引导。最终促使了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1、男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2、由女方补偿男方经济15000元。3、女方的日常生活用品由女方带走。4、今后男女双方互不干涉对方生活。
至此,一桩复杂疑难的婚姻纠纷终于得到了化解,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促进了辖区的社会稳定。同时,提醒男女青年婚姻大事应慎重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