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01-06
2011年度,在镇党委、政府及司法局的坚强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各村(社区)两委及广大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全镇认真落实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继续拓展“双八”调解工作法。辖区七村两社区283个村民小组,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82件,受理182件,调解182件,调解成功182件,成功率100%。真正的实现了小纠纷不出村民小组,大的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的良好氛围。一年里未出现上昭赴省上访人员,有效的维护了辖区社会、政治稳定。
同时,为了调动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镇政府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仍拿出相应的资金兑现人民调解个案补助。即:1、口头成功调解纠纷,符合简易程序纠纷调解登记要求,登记在册的案件,并经验收合格的,每件补贴3.00元。2、按照简易纠纷调解程序,成功调解纠纷,有简单材料,根据人民调解文书格式要求规范进行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的案件,并经验收合格的,每件补贴5.00元。3、按照人民调解程序成功调解纠纷,有较规范材料,有调解协议,《一案八表》齐全,根据人民调解文书格式要求,规范制作调解卷宗的案件,并经验收合格的,每件补贴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