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9-21
今年4月份,中和镇清河社区街子社的龙武均、龙武相两兄弟,准备将各自的房屋各加两层。便将房屋加层工程承包给本社区街子社工匠雷会松。双方签定合同后,由于雷会松承包其它房屋建筑工程,时间忙,就将承包的工程转包钱礼兰、钱正磊、王顺平三人施工。由于三人的建筑技能欠缺,房屋竣工不久,顶层板面渗漏。龙氏兄弟拒付工程款,要求承包方将顶层170平方米的板面拆除,重新打板。雷会松拒绝龙氏兄弟的要求,认为板面渗漏不完全是技工的责任,而是发包方组织的机制砂泥沉过重而导致的渗漏。双方各持己见,经清河社区调委会调解未果,介绍到中和司法所。司法所受理后,谢所长亲临龙氏兄弟家调查了解情况,勘查了板面渗漏情况。于9月20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大量的思想工作疏导下,促使双方改变对立情绪,相互谅解,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最后,在谢所长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1、由雷会松组织工人将顶层板面梯打一公分左右,然后掌面,除地基下沉拉裂外,保证在一年之内不渗漏。2、押保质金5000.00元在司法所,待一年后,确认板面不渗漏,雷会松在司法所领取保质金。致此,双方当事人闹得不可开交的建筑纠纷得以平息。
此纠纷启示人们:搞房屋建筑一定要聘请有建筑技能的工匠修建,并完善施工《合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