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检查组到盐津县公安局督导检查“两车”专项治理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0-10-30
2010年10月15日至16日,省厅“两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检查组组长陈明德一行三人,对盐津县公安局贯彻落实公安部“2.02”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来,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10月15日,陈明德组长一行到盐津的当天中午,在县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两车”治理办主任吕彬等领导的陪同下,深入豆沙派出所和交警大队两个基层所队开展检查工作。10月16日上午,检查组到局机关听取吴永仲政委代表局党委就盐津县公安局开展“两车”违规问题治理工作进行专题汇报后,深入县局“专项办”、后勤保障室、刑侦大队、禁毒大队、盐井派出所、普洱派出所等基层部门“两车”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检查中,检查组十分严肃、认真、细致,不但要听取开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和提问,而且现场核对检查每一辆警车和涉案车辆,逐一查阅工作台帐和相关资料,并对存在的一些细节问题立即进行现场指导和督促整改。
通过省厅“两车”督导检查组一行高标准、严要求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帮助,使盐津县公安局开展“两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资料、台帐和档案更加规范,存在的细节问题得到了及时整改和完善,为下阶段迎接公安部对盐津县公安局开展“两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验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检查工作结束后,陈明德组长一行对盐津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2.02”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所取得的实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陈组织反馈意见时指出,盐津县局党委在公安部“2.02”电视电话会议后,“两车”治理工作取得的四点成效:一是领导重视,措施有力;二是思想统一,认识到位;三是整改问题,工作扎实;四是制度完善,成效明显。即解决了多年来的历史遗留问题,又及时加强制度建设和检查监督工作力度,从源头上预防新的违规问题的发生。陈组长对盐津县公安局的“两车”治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继续严格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将“两车”违规问题治理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二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警车和涉案车辆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坚决严格执行公安部“七个一律”、“两个严禁”的规定,严肃查处“两车”违规违纪行为,防止老问题解决了,新问题又发生,切实维护好公安机关良好的执法形象。三要进一步做好开展“两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台帐、资料和档案规范管理,注意细节问题,严格按照公安部检查验收标准再逐一检查落实和完善,认真做好迎接公安部的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纪委书记吕彬代表公安局党委对检查组陈组长一行到盐津公安局检查指导“两车”治理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并表示将认真按照检查组的要求,进一步抓好“两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的检查督促和落实,努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通过公安部的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