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0-10-24
根据《盐津县公安局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盐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从本部门的实际出发,结合自己本部门的工作职责,以创先争优活动“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为目标,加强支部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最大限度的发挥刑侦大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破案追逃的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
——积极完善和落实队伍管理新机制。刑侦大队在多年的工作中,始终注意从制度上建警,以制度管人。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刑侦党支部一直强调要加强支部建设,以支部来统领刑侦队伍,加强作风建设,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此,刑侦大队重温各项规章制度并予完善。一是完善考勤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内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日常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二是在完善制度基础上,强调领导要身先士卒,带头遵守各项制度。三是将各项工作的落实、进度与绩效考核、年终奖惩挂钩。四是推行每周例会制。每周一上午,刑侦大队组织全队民警召开晨会,总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并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把一些违反制度的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通过抓制度建设,全队民警的精神状态更为良好,日常行为更为规范,严格执法观念更为到位,服务群众意识更为增强。
——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破案追逃工作取得实效。“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刑侦大队作为打击刑事犯罪的主力军,侦查破案、打击刑事犯罪是永恒的主题。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刑侦大队通过加强对党支部的建设,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严格树起既破大案,也关注小案的理念,力争做到发一起,破一起,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拐卖”案件的侦破力度。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刑侦大队破案追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9月14日抓获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肖某,缴获毒品海洛因30、1克;9月21日刑侦大队成功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移送起诉;刑侦大队民警在开展“案件回访”大走访活动中纠正一起冒名顶罪案件,犯罪嫌疑人余某涉嫌包庇犯罪被依法起诉;9月27日根据群众举报,民警爬山涉水、不辞辛劳成功将涉嫌拐卖儿童的犯罪嫌疑人陶某、严某抓获,破获拐卖儿童案件3起;10月5日刑侦大队民警牺牲长假休息时间,经过缜密侦查,连续奋战3天,成功抓获2名抢劫犯罪嫌疑人邹某、邹某某,破获抢劫案件1起;成功地为青岛铁路公安抓获一名网上批捕在逃犯罪嫌疑人黄某。
目前,刑侦支部的创先争优活动暨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正在有序地进一步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