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普洱派出所 “五举措”提升旅店业管理水平
盐津县普洱镇位于盐津县城以北20公里的三江汇合处,地处云南省北端,与四川省宜宾、高县、筠连毗邻,是昭通以北大关、彝良、盐津、永善、绥江、水富六县的中心地带,具有滇东北山高坡陡、人口居住分散、文化生活落后、治安问题突出的共同特点。全镇辖区面积372.02平方公里,下辖12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 483个村(居)民小组,有常住人口64775人,是盐津县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经济欠发达的乡镇。
近几年来,普洱镇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加之便利的交通条件,促进了普洱镇旅馆业的迅速发展。普洱派出所为强化辖区旅馆业管理,于2010年3月投入大量警力,对其辖区的所有旅馆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大小旅馆62家。针对辖区旅馆业的管理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调查发现33家旅馆管理服务人员文盲的5家,小学文化的21家,初中及以上文化的7家),有的不会使用旅馆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有的机器有故障系统处于停滞状态的现状,普洱派出所采取“五招”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强化住店人员信息采集、比对、应用,提升辖区旅馆业管理水平,现初见成效。
举措一:依法清理取缔不符合条件旅馆,规范管理。
普洱派出所对清理出的62家旅馆经审查后,对不符合旅馆业从业条件的经过说服教育取缔29家,保留基本符合条件或已安装信息系统的33家(其中已安装系统的16家,正常使用的仅4家;没有安装系统17家)。对现已保留的33家,按照《普洱派出所旅馆业管理规范》和《旅店业管理责任书》的要求,逐年对考核不达标的旅馆进行取缔,保留条件好、管理到位、信息采集认真准确的旅馆,实行总量控制。特别是加大对无证小旅馆和“地下旅馆”的调查处理力度,一但发现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罚,严格管理,使辖区旅馆业规范有序发展。
举措二:使用“循环簿”进行有效监管。
普洱派出所针对旅馆业住宿不登记或登记不全,以及信息采集滞后的问题,召集辖区33家旅馆业主开会,立足现有条件,研究确定了在旅馆业使用“循环簿”登记检查和信息运转的办法。即每个旅馆使用两本住宿旅客登记簿,每天将入住人员进行登记,对未安装系统或系统无法正常使用的,每晚11时,派出所信息员统一收取登记簿,再由信息员在派出所将住宿人员情况进行录入和比对,晚11点后登记入住的,电话上报派出所。使辖区旅馆始终保证登记簿一本在旅馆、一本在派出所,这种做既能督促从业人员认真登记,又能保证旅馆信息能及时被派出所掌控,提高信息采集量和信息转化为实战的能力。
举措三:建系统、聘请信息员录入信息,从扁平化到直接触发预警。
普洱派出所与旅馆业主进行协商,协调一台旅店管理系统安装在派出所,帮助无旅馆系统和有系统不会录入或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旅店录入入住人员信息。由派出所牵头聘请一位信息录入人员,所聘人员的工资由旅馆业共同承担,信息录入员工资每月900元,各业主每月支付30元费用。信息员的主要工作就是按时收取各旅馆的“循环簿”,按时到派出所录入住宿人员信息,按时将“循环簿”发还业主。因信息录入及时,派出所能在较快的时间内掌握辖区住宿人员的信息,也能在第一时间内接到预警,并了解预警所涉及到的人员情况和所在位置,有利于准确抓捕和及时核查。从扁平化到直接触发预警。
举措四:建成旅馆业电话局域网络,方便管理。
普洱派出所积极协调电信部门为每家旅馆安装座机电话,并将所有旅馆业的座机电话组建成为一个局域网,派出所也新增一部电话加入该局域网,网内电话互打不收费,有利于业主及时上报信息。此项措施既减轻了旅馆业主的通信费用,又方便派出所管理。
举措五:实行奖惩激励机制,提升旅馆业管理水平。
旅馆业在信息录入后触发预警,民警利用预警信息系统抓获在逃人员的,一次奖励200元给该信息录入旅馆的登记人员。全年工作出色的旅馆,年终按照《普洱派出所旅馆管理规范》集中评比奖励。
通过设立奖惩激励工作机制,调动了信息采集录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责任心,切实提高了系统信息的录入率和准确率,保持数据鲜活、完整。对不认真登记或登记不全的旅馆,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兑现《责任书》规定的惩罚并依法查处,如仍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目前,普洱派出所通过创新管理模式以来,派出所旅馆业信息员通过旅馆入住人员登记信息录入旅馆业入住人员管理信息系统,触发预警抓获网上在逃人员2名,发现曾贩卖毒品被四川警方监视居住的人员1名,吸毒在册人员3名,查获吸毒人员1名,有效提升了辖区旅馆业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