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6-09-09
9月1日至2日,中和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根据《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和《中和镇2016年校园安全工作检查活动方案》文件要求,对中和镇各中、小学及镇幼儿园的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场所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一是严格查看各学校及经营主体资格证明。加强对食品经营主体相关证、照的检查,逐一排查经营主体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过期、无证经营及证照出借、转让等。
二是规范各学校及经营主体落实自律制度。严格检查,督促食品经营主体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等制度及食品标签、标识和包装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等,并对各学校印发《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我检查评价表》。通过督促检查,提高经营主体落实相关制度的自觉性,为保证食品安全把好质量关,杜绝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食品进入校园食堂及市场。
三是强化监管整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此次检查校园食堂15个次,周边食品经营户主体33户次,未发现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对落实经营主体自律制度不规范的5户予以警告,责令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