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3-11
盐津人刘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命丧姘夫之手。2011年3月10日,盐津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仅用36小时就成功速破一起故意杀人并焚尸的恶性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该案的成功告破,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3月8日11时36分,盐津县公安局牛寨派出所接到牛寨乡万和村支书陈某电话报称:“万和村街子上刘某家中发生火灾,正在组织村民抢火,请前来处理”。接报后,牛寨派出所立即将此情况向县局汇报,随即,刑侦、牛寨派出所民警和消防官兵在牛寨乡政府工作人员配合下赶往现场处置。在火灾现场发现一具尸体,地上有大量血迹,受害人可能系他杀。获此情况后,在外开会的盐津副县长、公安局长范晓斌立即指派分管刑侦的局领导率侦技民警驱车赶往现场进一步开展工作。
经查,死者叫刘某,女,现年41岁,是盐津牛寨乡万和村街子社人。经尸检发现,死者是被杀后焚尸。随即,该局从刑侦、派出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全力投入到案件的侦查中。与死者系同村的金某(男、现年48岁)很快进入了盐津警方的视线,其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9日凌晨,盐津警方在金某家将其成功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金某交代了故意杀害刘某并焚尸的犯罪事实。
原来,3月7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金某从该村煤厂下班后,来到姘妇刘某家准备风流快活。当金某到刘某家后,发现刘某有和别的男人来往的迹象。在刘某卧室里,金回想一年多来自己与刘某保持姘居关系付出的金钱和感情,醋意大发,便质问刘与别的男人之间的不正当关系时,刘百般抵赖却又不能自圆其说。在双方争执过程中,金某情绪激动,顿生了杀死刘某的念头,便用镰刀等工具将刘某打死,因害怕被人发现,金某伪造火灾现场后逃离。
目前,犯罪嫌疑人金某已被该局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