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10-17
今年以来,盐津县司法局兴隆司法所积极响应兴隆乡党委政府坚持“创先争优、为民服务、党员进农家、干部下基层”活动,真情关爱,探索出了对特殊人群的安置帮教管控工作模式,有效提升了兴隆乡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一是创新管理促规范。创新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制度。对年老体弱、身患重大疾病的服刑人员采取登门接收的方式,现场进行权利义务告知和法律法规规教育。组建特殊人群帮教队伍。成立由社区民警、村干部、离退休老同志、热心公益事业的爱心人士组成特殊人群帮教队伍。
二是换位思考筑信任。设身处地,换位思考。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更渴望得到关心、关爱、平等和信任的现状,时刻关注其心理需求,以实际行动让其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对未出狱人员,积极配合监狱方面做好情况协查,经常深入走访其家庭成员,了解情况,化解心结。
三是突出“三安”解困难。突出“安人”。针对“三无”人员,无业可就、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的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及时和村(社区)联系,与民政部门对接,核实情况,探讨解决方案,及时给予临时性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兴隆乡刑释人员陈某,曾因抢劫、盗窃判处死缓,2011年9月减刑出狱后,司法所得知其生活实际困难、情绪波动大后,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汇报,乡党委舒志升书记得知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司法所同志做好其思想安抚工作,并及时给予200元的临时救助;突出“安心” 。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压力大,自卑心理突出的现状,着力加强思想教育引导,稳定思想情绪;突出“安业”。引导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增强谋生本领,转变择业观念,尽快适应社会。
四是感化教育促矫正。纠坚持思想引导和行为督导并行。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易波动,行为易反复的特点,注重跟踪掌握动态,注重日常教育感化,巩固教育成果。坚持警示教育,坚持日常考核。
兴隆司法所正是依靠乡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在人、财、物上的大力帮助和人民群众的热心参与,有力的推动了兴隆乡特殊人群的安置帮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