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打造“生态兴隆、平安兴隆”,保护好国家煤矿资源,确保一方稳定,严禁私挖滥采,对非法小煤窑重捶出击,坚决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切实维护矿业秩序,兴隆乡开展紧急行动,切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加强矿山安全大排查及打击力度。于2010年12月28日组成由乡派出所、司法所、安检站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对全乡的非法小煤窑进行强势打击:
一、坚持一抓到底的工作目标。做到不留任何死角,不给违法分子可乘之机。
二、制定了“铁的政策”。用铁的手段和心肠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三、严格落实“责任制”。定人、定责、定村、定社、定矿井。
四、做到“三到位”。 一是封闭到位,工作组对辖区内非法小煤窑逐一进行封闭;二是监督到位,要求驻村干部、村组干部每天做好巡查工作,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分管领导;三是处理到位。
五、打击非法运输。在煤矿所在地村委会设置流动检查岗,加强运输检查,截断非法煤运输通道。
六、建立动态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实行全天制轮流巡查,切实加强辖区内非法小煤窑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