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质监局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巡查、抽查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1-09-06
为确保全县人民过上一个祥和、快乐的节日,盐津县质监局根据省、市、县委和省、市局关于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要求,紧紧围绕省局提出的“坚持以质取胜,突出为民服务,注重质监特色,努力创先争优”活动主题,牢固树立“人民质检为人民”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和《昭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食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昭质监通〔2011〕136号)文件精神,在“中秋”和“国庆”既将来临之际,召开全局职工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巡查、抽查工作。
此次巡查、抽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执法人员共分为两组:一组由副局长带队负责盐井镇、中和镇、普洱镇、豆沙镇、柿子乡;另一组由综合业务股长带队负责庙坝乡、落雁乡、兴隆乡、牛寨乡和滩头乡。于2011年8月20日至8月31日联合各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集中开展了一次食品安全专项巡查、抽查活动。
这次食品安全专项巡查、抽查活动主要是以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使用的添加剂和产品质量为主要内容。检查中,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和乡镇协管员通过现场检查,对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一一排查登记,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8家,检查小作坊92家,抽取样品131个,其中:茶叶8个、纯净水2个、白酒46个、糕点33个、月饼27个、月饼包装物1个、竹笋1个、调味品3个、面条8个、米线2个,样品正在送检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1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8辆次。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巡查、抽查工作,我县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都是由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正规厂家生产的,没有发现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坚决消除辖区内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确保我县的食品质量安全,为营造安全、放心的饮食安全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