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省院李波副检察长一行在市院吴世文副检察长、监所处长廖兵陪同下到盐津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陈大银副检察长受贺焜检察长委托,向李波副检察长一行汇报了今年检察院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和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李波副检察长就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与在家党组成员、反渎、监所等部门干警进行了深入座谈,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县检察院党组要高度重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刻认识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要将教育活动与创先争优、检察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研究,深入动员,制定切实可行方案扎实开展,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要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检察工作的任务合理调配警力,做到统筹兼顾,重点突出,保证检察工作整体推进。
二是“两侦”工作要做到早安排、早谋划、早部署。要结合盐津发展实际,查办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案件,发挥优势,提高突破案件能力,在深挖犯罪上下功夫,争取突破一件、深挖一片,要注重抓好基础性工作,讲究办案的方式方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必须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工作。既要保证当事人的安全,又要保障办案人员的安全,严防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要认真学习贯彻“两个证据”规定,始终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确保案件质量,要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通过办案落实执法为民。
四是规范驻所检察室和监所检察工作。要加强驻所检察人员配备,按照高检院“四个办法”的要求,保证驻所检察各项工作制度的有效落实。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清晰工作思路,明确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责,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审批机关刑罚执行各项规定、制度的落实。
五是监所“双联双控”工作要加强沟通。“双联双控” 要与公安机关达成共识,争取早日完成双联双控任务。要抓好规范化建设评比达标。
市检察院吴世文副检察长要求院党组要领会李波副检察长的要求,认真研究,狠抓落实,在检察业务建设、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在服务中心工作上下功夫,实现盐津检察工作全面平稳健康发展。
盐津县人民检察院 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