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盐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劲松向盐津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检察工作报告。
李劲松检察长从立足检察职能,各项业务稳步推进;着眼队伍建设,整体素质逐步提升;夯实检务保障,基础建设全面加强;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贯穿始终等四个方面回顾了我院2015年检察工作。2015年,盐津县检察院以服务大局为使命,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健康平稳发展。检察业务方面,全年共批准逮捕62件80人,提起公诉97件124人。立办贪污贿赂案件9件13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3人,科级干部2件2人,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队伍建设方面,全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政治活动,提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唐仲远入选“中国好人榜”、荣获“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提名奖、云南省十大法治新闻人物、云南省第五届道德模范等荣誉;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管理队伍,连续十年实现干警零违纪、零举报。
同时,他指出,2015年检察工作还存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专业型、复合型检察人才缺乏;检察业务工作与检务保障不协调等四个方面的不足。
面对2016年检察工作,他提出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盐津县“十三五”规划,坚持法治引领,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会上,盐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对李劲松检察长所做的工作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报以热烈的掌声。
会后,李劲松检察长带领院党组成员及9名中层干部分别到中和镇、庙坝镇等11个人大代表团听取代表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审议会上,代表们对我院2015年所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高度肯定,一致认为我院2015年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2016年检察工作思路明晰,切合实际。希望盐津检察院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为盐津县实现与全市、全省、全国同步实现小康社会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