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08-13
近日,盐津县检察院部门领导20人按照县政法委的要求,深入全县10个乡镇的20个村(社区)指导化解矛盾纠纷33件。
为进一步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全力打造“实力、魅力、活力”的幸福盐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县政法委的要求,每一位指导员到村(社区)联系指导工作时间每月不少于2天,派驻单位对指导员的工作情况逐月进行统计汇总,逐一建立个人档案,作为评先选优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此,县检察院党组非常重视,召开了部门领导驻村化解矛盾纠纷的专题会议,会上,贺焜检察长亲自安排部署,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各部门领导在事多,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及时深入自己挂钩村了解情况,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法律咨询,积极参加村(社区)排查调处活动,排查越级上访、治安隐患、群体性事件等苗头线索,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并上报了驻村的热难点问题和重大事项,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为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此次活动,积极维护了当地的社会治安秩序,增进了检察干警同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了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