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4-12-18
12月4日,中国人民迎来了首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为了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县。
盐津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组织了县委政法委、法检公司、消防、安监局、食药监局、工会、妇联等十二个部门联合开展盐津县“12 4”首个国家宪法日庆祝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在盐津老城区新百大门口进行,活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盐津”。在现场搭建咨询台、彩虹门,展出生动丰富的展板,散发宣传资料,发放印有“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盐津”的围裙和学生作业本;组织老年文艺队高举“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创建法治盐津”的牌子敲打着腰鼓在老城区和新城区沿街宣传等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吸引广大群众驻足观看。咨询台前,两名律师和各部门耐心细致地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解答法律法规知识和行业知识,教育引导大家知法守法用法和防范安全隐患。参加活动的单位准备充分,宣传资料琳琅满目,摆满了十张宣传桌。活动现场乃至整个盐津县城气氛热烈、热闹非凡,前来观看、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
通过这样的宣传形式,增添了宪法法律在广大人民群众心中的严肃性和神圣性,让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国的法律,尤其是宪法更加了解,对我们国家现在依法治国更加积极参与;让广大人民群众懂法知法尊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特别是每年的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做到了家喻户晓,更加维护宪法权威,发挥宪法作用。国家宪法日一年只有一天,盐津县组织开展的这次活动把国家宪法日变成了全民宪法教育日、普及日和深化日。也以此为契机,在全县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热潮,推进依法治县,促进社会和谐。将正在进行的从12月1日至12月7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法治宣传周引入了高潮。中共盐津县委副书记赵声满也为纪念首个国家宪法日在盐津本地电视台发表了重要电视讲话,号召全县人民维护宪法尊严、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
本次庆祝宣传活动,展出展板25块,散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发放宣传围裙200条、学生作业本1000个,解答咨询600多人次,受教育群众30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