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久前闭幕的盐津县第十四届人代会第六次会议上,滩头乡人大代表团提出,由于燕子坡电站修建中放炮作业造成了上百户群众房屋受损,有很大的稳定隐患。政府当前只能全力做好稳控工作,但是实质性的问题无法得到解决。建议法院提前介入,协助政府做好稳控和化解工作。
盐津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团对法院的建议,于2012年3月27日,由院长姬洲旋、副院长杨贵明亲自前往滩头乡,与当地乡政府、人大、派出所等取得联系,召开了座谈会,对燕子坡电站的炮损事件做了全面的调查、了解。获悉,由于炮损的赔偿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目前当地群众反映非常强烈,情绪极为不稳。
姬洲旋院长针对炮损事件的目前状况,对滩头乡政府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建议滩头乡政府要与县政府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做好工作上的衔接,对炮损事件的处理要公平、公正,依法推进,重点突破;二是建议乡政府牵头成立炮损处理主管小组,职能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勘查,全程监督,做好政策宣传解答和群众情绪疏导工作;三是建议乡政府要将炮损事件的全况形成书面材料,做好爆破前入户调查、登记造册、证据保全,爆破后的入户核实、证据确认,保证书面材料的科学权威性;四是建议乡政府尽早制定出炮损事件处理方案,根据实际情况有层次、有类别的确定出合理的赔偿标准;五是建议乡政府与上级主管部门、人大代表、安监、公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积极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做到知情在先,谋事在先,处置在先,防止炮损事件演变成群体性事件。
最后,姬洲旋院长表示,盐津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滩头乡人大代表团对我院提出的此项建议,人民法院会积极、主动、全面关注炮损事件的始末,在县委政府领导下,与乡政府领导、相关群众深入沟通后,明确出法院从职能上应该如何来配合政府做好稳控和化解工作 ,并落到实处。人民法院有义务和责任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