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一年,人民法院忠实履行司法职责、维护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意识形态安全的使命更加艰巨,加强执法办案、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任务更加繁重,确保法律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更加重大,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要求更加紧迫。为此,盐津县人民法院要紧扣“四个关心”,强化“五项建设”,努力为建设“实力、魅力、活力”三位一体、三力并进幸福新盐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紧扣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社会秩序问题。切实履行刑事审判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宽严依法、宽严有据、宽严有度。依法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杀人、抢劫、爆炸等暴力性犯罪以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犯罪,打击和孤立极少数,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结合审判工作参与综合治理,继续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完善社区矫正、回访帮教等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特殊人群管理,依法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与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2、紧扣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权利保障问题。依法妥善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宅基地纠纷的处理,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以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为载体,落实领导责任,解决突出问题,加强源头治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了解群众诉求和社情民意,依法处理每起案件,从源头上化解和减少矛盾。继续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认真总结涉诉信访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依法妥善处理涉诉信访积案。
3、紧扣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司法信赖问题。注重以司法公正促公信,以司法便民促公信,以司法公开促公信,以监督制约促公信。主动接受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大案要案的旁听。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以及重大案件,争取监督和支持。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和培训,拓展陪审案件范围,使人民陪审员真正成为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促进司法的公开和透明。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和规范审判流程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继续推行量刑规范化建设,让公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公平公正。加大执行力度,细化执行联动机制,协调各方力量,着力解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问题,最大限度地实现申请人的权利,树立司法权威。
4、紧扣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司法服务问题。加大司法服务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的司法服务。认真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加大民商事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调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行政案件协调、执行案件和解力度,切实做好判后答疑、辨法析理等工作。进一步推动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就近、就地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方式化解纠纷,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实现社会和谐。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创新机制,落实措施,关心和帮助弱势群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体会到司法的温暖。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1、强化思想建设。始终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始终以马列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拓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广度、深度和效果,实现知行统一,打造坚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法院科学发展、模范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坚强领导集体,建设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干警队伍,努力争做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
2、强化组织建设。从源头上加强组织建设工作,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健全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真正实现机关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党支部建设,夯实基层组织。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机关干部管理机制,不断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3、强化能力建设。本着“立足岗位、服务实践、全员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岗位培训和技能竞赛为抓手,突出抓好严格执法,正确把握法律政策,提供干警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回应社会舆论、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努力做到能力在实践锻炼中提升、水平在岗位建功中体现。
4、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深入开展“群众观念、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切实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达到干部受教育、作风有改进、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社会更和谐的目标。以巡回审理、送法下乡等活动为平台,增强干警的全局意识、群众意识和责任意识,尽最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使法院工作符合民情、体现民意、赢得民心,确保公正廉洁为民司法,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5、强化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对干警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改进作风等情况进行实时督察,促进干警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队伍建设工作的重点,全面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巩固和完善“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四个一律”和“五个严禁”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作者: 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院长 姬洲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