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
盐津县公安局中和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一只不明动物飞到理发店的灯上,好像迷路了,请求民警帮忙处理。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查看并了解,该动物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学名复齿鼯鼠,又叫“飞狐”,属于濒危野生动物。
经民警仔细检查
并未发现“飞狐”身上有明显外伤
民警随后联合中和镇政府工作人员
将“飞狐”放归自然
根据《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若发现野生动物不要私自处理或者非法捕杀、售卖,而是立即报警等待专业人员处理。同时呼吁大家一定要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