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23-04-14
2023年4月12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盐津县公安局组织爆破作业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由治安大队大队长主持,分管局领导到会作重要讲话,全县9家爆破作业单位法人或业主、涉爆安全负责人、爆破作业人员和派出所民爆监管民警共17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治安大队长总结了2022年的民爆物品管理工作,通报了相关涉爆典型案例,分析了全县爆破作业单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结合工作实际与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云南省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服务工作规定和治安检查工作规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涉爆相关法律、法规。
分管局领导就切实深化民爆管理基础工作,实现民爆物品零事故、零被盗、零丢失的“三零”目标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更新管理理念,强化工作措施,切实从源头上做好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坚决有效遏制涉爆案事件的发生,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把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放在更加重要位置,着眼于安全在前、意识在前、管理在前、防控在前,确保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制度到位、措施到位、宣传到位。三是要以“不违规、不漏管、不被盗、不流失、不炸响”为工作目标,以“查违规、查隐患、查制度、查责任”为工作重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解决在民爆物品领取、运输、装卸、使用、清退等环节及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苗头性隐患和突出问题,把自查自纠作为加强日常管理、促进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落实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全流程,切实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随着汛期到来,会议为切实强化雨季汛期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作出了安排部署,要求治安大队和辖区派出所督促爆破作业单位加强汛期值守,组织专人定期开展排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妥善处置;落实应急处置人员、装备、物资,进一步完善防汛防火防爆等应急处置预案,针对性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处置及时、处置到位,坚决防止发生民爆物品流失、爆炸等案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