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盐检,精神文明创建风采录
近年来,盐津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学习贯彻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文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理念,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以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素质,大力加强“党建+创建”机制建设,检察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组织领导有力,文明创建氛围浓厚
盐津检察院党组始终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中心位置来抓。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为文明创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出台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细化工作责任,确保全员参与,使创建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开展。二是创办精神文明创建专题简报,开辟检察文化专栏。近年来,先后投入资金美化内外环境,打造检察文化走廊、设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进行数字检委会等系列建设,配置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建设荣誉室和职工文体活动室,建成并开通局域网、视频会议系统,建立电子监控室,极大的改善了办公办案条件,营造良好的文明创建氛围。
立足检察实际 ,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围绕检察工作主题,以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促进检察工作为根本目的,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创建活动。一是加强学习型检察院建设,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通过集中培训、政治轮训、专题讲座、听英模事迹报告会、学习先进典型、上党课、知识竞赛、警示教育、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认真落实检察干警教育培训计划,积极参加省、市院举办的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岗位练兵。通过活动,使干警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思想,增强责任感,提高履职能力和执法水平,端正执法作风,促进检察工作。二是强化道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部署要求,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等读本,引导干警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强化职业责任感和创先争优意识,进一步坚定干警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信念。三是加强检察文化建设。院党组注重从优待警,营造和谐文化氛围。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组织成立书画、摄影等兴趣小组,鼓励干警参加全县以及市院开展的各类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在院内开辟检察文化、廉政文化专栏,营造浓厚氛围。四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院党组坚持从优待警,在政治上体贴关心,鼓励干警进步。按照梯次结构要求培养了一批中层领导干部,目前有8名干警走上中层领导干部岗位,一批年轻干警成长为各科室的业务骨干;工作上鼓励帮助干警进步,生活上同志间相互关心照顾,用心感化人,用情温暖人,以实际行动鼓舞和带动人,增强了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解除了干警的后顾之忧,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3年来,在县委组织的年度综合考评中盐津检察院均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
积极关注民生,扶贫帮困服务群众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丰富、完善便民服务载体和措施,认真做好优质服务、结对帮扶和志愿者服务活动。一是开展优质服务主题活动,制定服务规范和承诺,规范12309检察服务流程,细化接待文明窗口标准,打造文明执法示范岗和党员先锋岗。二是积极探索联系基层和服务群众新载体。认真开展政法干警下基层为民服务活动,不定期到挂钩联系村开展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接受控告申诉和举报等各项工作。三是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力度。专门成立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院领导带头走上讲台为师生讲法制课,多次带领干警深入基层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三年来,院领导和检察官深入学校开展预防校园性欺凌等专题法治宣讲活动60余次,受教育学生达10万余人次。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文明创建规范有序
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干警行为,激发干事热情,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奖惩、监督、考勤等制度机制,实现队伍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队伍建设整体水平。一是落实奖惩措施,对宣传信息工作突出部门和个人予以奖励,与晋职晋级挂钩。二是加强监督,成立检务督查小组,对工作纪律、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三是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接受人大监督,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做到公正执法,人民满意。四是进一步完善安全防范制度。实行内部监控,在办公大楼楼道及重要位置安装摄像头,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防火防盗,加强安全防范。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有效地预防了事故发生,3年以来无一起安全事故发生。
充分发挥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抓好精神文明创建的同时,坚持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的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三年来,依法批捕366人,提起公诉892人,纠正漏诉20人,检察机关追赃挽损573.28万元。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00件,为农民工讨薪143万元,办理公益诉讼183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8件,司法救助26件,发放救助金额33万元,其中,对扶贫对象提起救助5件,发放救助金额5.5万元,接待律师434人次,为律师阅卷刻录光盘243件次,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实现了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推进检力下沉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报送专题调研报告10余份。盐津县人民检察院集体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云南省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3人获上级机关表彰奖励。
文明花开满庭芳,正是检察好风景。下一步,盐津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职能,不断巩固深化文明创建成果,坚持改革创新,以文明创建推动检察工作上台阶,以检察工作体现文明创建工作新成效,凝心聚力书写精神文明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