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积极探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水平,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盐津分局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将普法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有效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普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盘棋”统筹推进。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组织召开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带头查找不足,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充分利用党组会、行政办公会、案审会、专题会议等形式,组织学习《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评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并讨论制定工作计划、安排部署普法工作。
“一张网”宣传到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广泛开展普法活动,提升干部、企业和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水平。一是法治责任进机关。制定并向全县各乡镇和部门印发《盐津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和强化各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责任,进一步夯实普法基础。二是普法宣传进企业。开展环保服务活动,组织全县120余家排污单位召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配套办法学习培训会,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深入企业送法规、送技术、送服务,引导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绿色生产意识。今年以来共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公开信》30余份,《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手册》200余份。三是普法宣传进社区。结合创文创卫工作,通过入户走访、集中发放宣传册的方式向群众解读生态环境行为规范、低碳生活等环境保护注意事项,今年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营造了人人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
“一条心”温暖执法。坚持严格执法和服务指导同步推进,并将服务指导挺在前面,将柔性执法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严格执行事前宣传、事前提醒、事发预警等“六项机制”,对待企业违法行为,实事求是地根据违法情节进行科学区分,可以及时改正的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可以从轻处罚的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需要严惩的绝不姑息,力争做到放管结合,宽严并济,既保持监管执法的力度,更体现服务指导的温度。2022年以来,引导企业签订《盐津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100余份,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醒函3份,预警告知书1份,约谈企业4家,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份。
下步工作中,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盐津分局将继续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严格履行普法责任,积极引导干部职工、企业和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倡导群众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来守护良好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