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22-12-08
2022年12月6日,盐津县委第二考核组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顺行一行对盐津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此次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考核盐津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考核动员会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永主持,全院在职在编干警参加,并对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责述廉等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会上,考核组组长李顺行对此次检查考核作了动员讲话,传达了县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精神和具体要求。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伍鸿鸣代表党组班子围绕202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了专题汇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永进行个人述责述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以书面形式述责述廉。
盐津县人民法院将以本次检查考核为契机,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坚定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抓好队伍作风建设,树牢为民服务意识,把从严管党治警作为推动我院审判执行质效的有力抓手,为全县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提供坚强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