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扎实推动盐津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作者:熊世琴 发布于:2022-11-17
2022年11月8日,盐津县人民法院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近期重点工作。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永主持,班子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发表的重要讲话,学习了《如何理解党的二十大的重要意义》《如何理解党的二十大的主题》《如何理解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三个务必”》等八个专题,传达了云南省委王宁书记的讲话和相关文件精神。
刘太永院长强调近期重点工作:
1、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要把学习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通过党支部“三会一课”、各部门庭务会议、青年读书班等抓好学习。
2、认真落实每月重点工作提示清单安排的工作任务。
4、筑牢安全防线,抓好安全管理工作,抓实抓细警务安全,保证车辆、用电、食品等安全,做到督查到位、检查到位、培训到位,杜绝任何安全事件的发生。
5、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制度,做到办公环境经常消毒,外出必须报备,进出必须查验“两码”和测量体温。
6、常态化开展“政法干警挂千村”和乡村振兴等工作。
7、认真总结,查缺补漏,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指标任务,用实际行动和工作实绩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