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22-06-23
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增强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本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作用,推动诉源治理工作,6月21日,盐津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到庙坝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庙坝镇综治委员和各村人民调解员参加培训。
在培训课上,刘太永院长作了动员讲话:一要加强对调解工作的认识,担起政治责任;二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办案本领;三要加强对技能的运用,提高调解水平;四要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联动衔接,提高为民办实事的效率;五要严格遵规守法,确保调解都公平公正。
盐津县委政法委书记赵银刚出席,并对本次培训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履职担责;
二、强化业务学习,提高技能技巧;
三、强化纪律作风,坚持公平公正。
杨晓宾副院长
讲授《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知识和调解卷宗的规范制作》,什么是人民调解、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纠纷的范围、哪些情况不能进行调解等规定。
柿子法庭庭长杨青:
讲授《基层调解工作常见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对婚姻、民间借贷、土地纠纷等几类最常见的纠纷进行讲解。
以多起真实的调解案例,向参训人员讲述在具体的调解中需要注意的各种调解技巧、方法。
发放书籍
在培训中,盐津法院为人民调解员购买了法律书籍,让参训人员进一步丰富法律知识。培训结束后,大家互留联系方式,组建微信群以便在今后有更多交流与学习。参训人员均表示获益匪浅。
通过此次培训,加深了人民调解员对调解工作的理解,激发了人民调解员对调解工作的热情,提升了人民调解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今后,盐津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多角度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不断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尽最大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努力开创诉源治理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