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21-11-12
11月11日,盐津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进行无偿献血,通过实际行动奉献自己的爱心,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传递社会的正能量。
清晨的风带着些许凉意,但干警们献血的热情却丝毫不受影响,他们早早到达指定地点,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有序排队参加献血活动,其中既有连续多年坚持献血的老同志,也有初次参加献血的新同志。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参与献血的干警按顺序进行填表、登记、体检、测血型等献血前的检查工作,顺利通过之后由医务人员进行采血。
“无偿献血不仅是一种助人为乐的美德,更是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参与无偿献血的干警纷纷表示,会将无偿献血继续下去,关爱他人,回馈社会。
近年来,盐津法院坚持每年组织干警开展无偿献血活动,践行了司法工作者应有的社会责任,培育了干警关爱社会、乐于奉献的人生观、价值观,彰显了法院干警服务社会的爱心和奉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