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2-05-21
为进一步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网络,盐津县法院结合“四群”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深入贯彻落实“十推社管创新能力建设”,于5月18日,确定了十七名中层以上干部,定村(社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院党组要求,各部门要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与践行“四群”教育工作相联系,主动延伸服务领域,在办案过程中,要全面掌握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的基本因素,对潜在的矛盾纠纷要提前防范,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一旦发现有信访的苗头,要因案制宜、多策并举,采取案件评判、法治教育、思想疏导、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达到防范、处置与息诉的最佳效果,预防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的发生。充分做好判后释法、判后答疑疏导工作,要强化法官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进一步深化调解理念,从立案审查、审理、执行各个环节做好案件风险评估工作,对案情先期研判、先期防范,对发现的信访苗头先期化解。
据悉,盐津法院要求每一名干警每月至少参加村(社区)办公一次,指导工作时间每月不少于2天,全年累计不少于2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