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3-09-29
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火如荼,习近平总书记对要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作了重要批示,盐津法院联系实际找好结合,在“作风改进年”活动和“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中,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把执行中央和省市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将整肃“四风”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相结合,注重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今年来,组织开展了以“感恩”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和以“学习十八大精神和党章”为主题的知识竞赛。引导干警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新党章,坚持党的群众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摒弃享乐主义,为整肃“四风”筑牢思想基础。
将整肃“四风”与加强班子建设相结合,率先垂范提高履职能力。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并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工作协调会,由部门负责人依次与班子进行单独沟通,充分了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对开庭审判、考勤纪律、会场纪律、司法礼仪等情况进行随时巡查,切实改进领导作风,坚决纠正形式主义。
将整肃“四风”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结合,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院党组专门召开主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和省委常委党内政治生活八条规定”的民主生活会,明确工作方向,坚决纠正官僚主义。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章立制,用制度规范作风建设。7月以来,先后修订了财务管理、机动车辆管理、食堂管理、轮流督查管理等一系列制度,严控“三公经费”,严格公车管理,厉行勤俭节约,杜绝奢靡之风。
据了解,盐津法院将整肃“四风”贯穿于2013年全院工作始终,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力求以作风改进的实际成效推进法院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