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兵”上阵打人拒履行 盐津法官先礼后兵“治老赖”
作者: 发布于:2013-09-24
因200元的经济纠纷,父亲竟指使儿子对64岁的老人予以殴打,法院判决被告父子赔偿原告医疗费等16718元,判决生效后债务人耍起了“赖皮”,拒绝全额履行,盐津法院执行小组10多名法官“先礼后兵”,终于成功将执行款拿到了手交给了申请执行人。
2011年9月27日,原告向某与被告肖某在中和赶集时,因经济纠纷发生抓扯,之后肖某与其子在路上遇见向某,便指使其子对已经64岁的向某进行殴打,导致向某多处软组织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法院依法审理做出如上判决。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两被执行人未全额履行法律确定的全部义务,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情绪激动,每天来到法院要求依法执行,称自己年纪大身体不好,无经济来源,不答应执行和解,希望法院可以尽快执行,便于就医治病。然而两被执行人一人外出打工,一人拒绝缴纳全额执行款,声称未打伤申请人,不予赔偿。执行法官告知他:“如对判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但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但被执行人既不提出申诉又不履行,该院法官多次做工作未果,案件进入了艰难的境地。
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9月17日,该院执行局、法警队组成了10多人的执行小组,邀请了中和镇司法所所长、中和片区人民陪审员、中和镇核桃村治安员等一起来到了被执行人肖某父子住处。由法院、司法所、人民陪审员、村治安员轮流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肖某始终不愿全额履行。当执行法官出示搜查令准备强制执行时,肖某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但他仍表示,因为经济条件有限,予以先缴纳4000元款项,其余的10日内主动到法院缴纳。该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申请人终于拿到执行款项,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此案成功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