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3-08-27
8月21日,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在党组的领导下召开团支部大会,就《盐津县人民法院“书香法院”青年干警活动实施方案》进行总体规划和部署,县人民法院全体团支部成员参加会议。
团支部副书记蔡山同志做了关于《盐津县人民法院“书香法院”青年干警活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解读说明,对今后“书香法院”的开展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明确了活动开展相关要求及开展的方式,并强调了这次活动的纪律性。
会后,院党组要求,全院青年干警务必按照《盐津县人民法院“书香法院”青年干警活动实施方案》中的要求,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大力支持,形成氛围,持之以恒,长效坚持;积极参与到“书香法院”建设活动中,不断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从而更好的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形成特色鲜明的法院文化大格局。